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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2026年二季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典型案例曝光台

发布时间:2026-07-08 10:33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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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在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典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给予公开曝光,请各生产经营单位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做好隐患治理工作。

1.新巴尔虎右旗庆升热力有限责任公司新巴尔虎右旗西乌日图庆升煤矿

庆升煤矿2024年8月5日与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新巴尔虎右旗庆升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庆升煤矿2024-2027年度土岩剥离工程施工合同》,将夹层煤的分采、分剥、分装、分存外包给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违反《煤矿安全生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十七项:“煤矿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事故隐患,应当立即停止受影响区域生产、建设,并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十七)有其他重大事故隐患的。”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认定露天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情形的通知》(矿安〔2023〕125号)第六条:“将采煤工程作为独立工程发包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或者将剥离工程发包给2家以上单位或者个人的”的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涉事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经复查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2.呼伦贝尔山金矿业有限公司

二号系统720m中段主要运输巷道锚网支护部分锚杆未全长锚固,违反《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第6.2.7.7条“软岩采用锚杆支护,锚杆应全长锚固”的规定,应急管理部门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经复查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3.呼伦贝尔市华晨气体有限公司

在现场停产条件下,乙炔发生间提升装置室存放8桶电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方式、方法以及储存数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的规定,依据《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第二十条“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涉事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经复查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4.呼伦贝尔市华晟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生产车间内起重设备吊具脱钩器已损坏。违反《起重机安全规程第1部分:总则》GB6067.1-2010第4.2.2.3条:“当使用条件或操作方法会导致重物意外脱钩时,应采用防脱绳带闭锁装置的吊钩。”的规定。应急管理部门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经复查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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