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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2026年一季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典型案例曝光台

发布时间:2026-02-09 17:56 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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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在安全生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典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给予公开曝光,请各生产经营单位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做好隐患治理工作。

1.鄂伦春自治旗国金矿业有限公司

采场787m标高雷达站通讯线,电源线裸露地表无有效安全防护,违反《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 16423—2020第5.6.1.7条规定“室外配电装置的裸露导线应有安全防护” 的规定, 应急管理部门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经复查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2. 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煤矿

227204运输顺槽带式输送机仅在机头机尾处安装防跑偏保护装置,现场试验时均无法在输送带超出托辊端部边缘20mm时终止带式输送机运行。依据《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十八条第(八)项“带式输送机的输送带入井前未经过第三方阻燃和抗静电性能试验,或者试验不合格入井,或者输送带防打滑、跑偏、堆煤等保护装置或者温度、烟雾监测装置失效的”规定,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应急管理部门依法对涉事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并责令企业整改,经复查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3.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扎尼河露天矿

11TR100自卸卡车,里手梯子钢丝绳断丝,违反《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第6.8.5.3条“上下车梯完整,固定可靠”规定。应急管理部门责令企业限期整改,经复查该问题已整改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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