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操作规程(试行)》(内稳发〔2016〕1号)、《内蒙古自治区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内党办发〔2021〕7号)等相关要求,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市大兴安岭林区林缘地带火灾防治能力提升项目
2.项目建设单位: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
3.项目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鄂温克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右旗、牙克石市、根河市及额尔古纳市。
4.项目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5.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海拉尔区新建综合扑火队营房建筑面积1564.60平方米及室外配套附属设施;鄂温克族自治旗新建草原灭火站、物资库共1800平方米及室外配套附属设施;鄂伦春自治旗新建水鹤(含蓄水池)23座;陈巴尔虎旗增设森林草原超短波通信基站12座;新巴尔虎右旗新建防灭火外站 4 座,每座建筑面积 500 平方米,合计面积 2000 平方米;牙克石市免渡河林场施业区全覆盖的无人视频监控瞭望塔15座;根河市新建灭火救援站1035.12平方米;额尔古纳市建设物资库 1330 平方米,草原防灭火站 200 平方米,合计建筑面积 1530 平方米。
6.项目建设期限:项目计划于2025年9月开始,2027年9月完工,拟定建设周期24个月。
7.项目总投资及资金筹措:项目拟投入总资金约为6800.00万元,项目所需资金具体金额以上级部门批复为准。资金来源拟申请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内容
根据本项目特点,重点围绕本项目实施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等方面开展。进行风险调查、风险识别、风险估计、确定风险等级及提出风险和防范化解措施。综合分析项目实施可能存在对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方面的影响;对环境、交通、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影响;对项目建设场地内及周边群众、企事业单位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影响。
三、征求公众意见范围、主要事项、方式及期限
(一)征求公众意见范围: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鄂温克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陈巴尔虎旗、新巴尔虎右旗、牙克石市、根河市、额尔古纳市。
(二)征求公众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了解程度、支持态度;
2.本项目的建设对日常生活的影响;
3.项目建设期间,最担心哪方面因素,如生态环境、工程质量等;
4.产生矛盾纠纷,采取的解决方式;
5.其他意见或建议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公示期间,欢迎各界人士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以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评估主体单位反映相关意见、建议和诉求。
(四)公示起止时间: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四、公众参与联系方式
评估主体单位: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
联系人:薛艳霞
联系电话:15947207505
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8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