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2024年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内矿安字〔2024〕27号)第10条要求,现将呼伦贝尔市正常生产建设16处井工煤矿灾害等级公示如下。
附件:呼伦贝尔市正常生产建设井工煤矿灾害等级
呼伦贝尔市矿山安全监管局
2025年6月3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