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等规定,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检查考核,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三煤矿、伊敏河东矿区第一煤矿和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灵东煤矿、灵泉煤矿等4处煤矿达到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发现申报煤矿存在瞒报事故、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依规定取消其资格。
对公示煤矿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寄(或传真)至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方便核实。
通讯地址: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胜利大街5号1411室)
邮 编:021000
联系电话:0470-8135080
呼伦贝尔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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